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发布《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的告诉》,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水平。
调整范围: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则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收取根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水平:全国调整比例按照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根本养老金的3.8%确定。各省以全国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调整方法:采纳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歪斜相结合的方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方法统一。
定额调整要表现公平准则;挂钩调整要表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应与退休人员自己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和根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区域退休人员,可适当进步调整水平。
5月22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的告诉》,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为2022年底前已按规则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收取根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进步根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根本养老金的3.8%。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持续采纳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歪斜相结合的调整方法,定额调整表现社会公平,同一区域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表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歪斜表现重点关心,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区域退休人员等集体予以照顾。
《告诉》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区域实际,拟定详细施行方案,抓紧组织施行,尽快把调整添加的根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